
内销经销商兼任委托加工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沃福百瑞通过直营门店实现的线下销售收入分别为326.27万元、350.54万元、358.06万元;通过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实现的线上销售收入分别为70.89万元、85.62万元、285.07万元。
沃福百瑞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为:经过前期沟通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或销售合同,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或订单发货,经销商收到货物后进行核对;销售人员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催收货款,财务人员根据发货单开具发票。报告期,发行人部分经销商在销售公司产品的同时也会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2017年至2019年,沃福百瑞历年内销前五大经销商销售收入分别为1434.63万元、1281.94万元、1345.45万元。

沃福百瑞内销经销商中,中宁县瑞祥红商贸有限公司同时为公司委托加工供应商,沃福百瑞2019对其销售收入为138.15万元;2017年至2019年,委托加工费分别为26.23万元、54.12万元、32.03万元。

关联销售价格低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沃福百瑞第三大经销商为膳源百健,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471.42万元、569.38万元。

膳源百健成立于2017年7月,与沃福百瑞存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吴佩实际持有膳源百健20.00%股权,吴佩为已转让子公司沃福贸易股权的股东。

2018年、2019年,公司向膳源百健销售枸杞果汁饮料均价分别为77.59元/公斤、78.329元/公斤;向非关联方销售枸杞果汁饮料均价分别为131.57元/公斤、128.96元/公斤。

沃福百瑞表示,公司向膳源百健销售枸杞果汁饮料均价较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相同规格枸杞果汁饮料均价分别低34.52%、39.36%,较非关联方国内销售均价分别低41.03%、39.27%,主要由于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的相同规格枸杞果汁饮料主要通过直营门店进行零售,零售价格较高所致。
供应商规模疑点多
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招股书披露,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为枸杞干果和枸杞鲜果,其中枸杞干果主要有个人供应商和非个人供应商,个人供应商占枸杞干果的采购比例近四成。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披露了个人供应商的名单,以及这些个人供应商在非个人供应商中的任职情况。
但《红周刊》记者查看了他们所任职的公司,除了马瑞君/马新所在的德令哈宏新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有员工30人之外,其他几家公司的人员规模都在5人以下(来自于Wind数据),这些公司具体运营情况如何,是需要沃福百瑞做进一步披露的。
另外,要知道的是,个人供应商相对非个人供应商,在可控性上相对差一些,尤其是交易往来过程中,公司和个体户往来的钱款都是转给个人,这种方式在信息披露中较难查证。
实控人兄弟为委托采购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沃福百瑞采取委托采购和直接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采购枸杞鲜果,对于公司化或合作社化运营的枸杞种植企业,公司一般采用直接收购的模式收购鲜果。对于从分散农户手里收购枸杞鲜果,公司委托潘太军、潘太山、张伟、张治超等4人,采用委托采购的模式收购枸杞鲜果。
沃福百瑞与潘太军等4人签订委托采购枸杞鲜果合同,而非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公司员工身份从事枸杞鲜果收购业务。
委托采购供应商中,潘太军为公司董事长潘泰安之堂弟、总经理潘国祥之弟弟,潘太山为董事长潘泰安、总经理潘国祥之堂弟。
沃福百瑞控股股东为潘泰安,实际控制人为潘泰安、庞其艳和潘嘉钰。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枸杞鲜果采购金额占枸杞干果和枸杞鲜果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7%、9.28%、15.69%。

两年分红1872.75万元
招股书显示,沃福百瑞2018年、2019年公进行两次股利分配,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72.75万元。
2018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2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4.00万元(含税)。
2019年12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2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78.75万元(含税)。
曾遭税务局罚款2000元
招股书显示,沃福百瑞子公司曾因未按期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申报遭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