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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失控变传销?社交电商如何避免落入违法“三要素”

时间:2019-07-20 15:46来源:分销失控变传销 作者:分销失控变传销 点击:
围绕社交电商应当如何规避逾越传销的红线,其中的分销与传销的区别在哪里等问题。特邀法律专家张韬律师,就传销的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分销失控变传销 一 行政违法的法律边界分析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传销行为: 1、

围绕社交电商应当如何规避逾越传销的红线,其中的分销与传销的区别在哪里等问题。特邀法律专家张韬律师,就传销的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分销失控变传销

 

 

 

 

行政违法的法律边界分析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传销行为:

 

1、拉人头: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分销失控变传销

 

2、收取入门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团队计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刑事违法(“红线”)的法律边界分析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

 

(1)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2)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3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3)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分销失控变传销

 

2、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3、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

 

“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是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4、关于“情节严重”(法定刑5年以上)的认定问题

 

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累计人员达120以上或者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等情节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传销认定: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

 

(责任编辑:风清扬反传销)

  

  (责任编辑:传销何日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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