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人员犯罪的调查与思考(2)
来源:中国反传销研究所责任编辑:风清扬2010-07-07 04:44
法律思考:?
思考一:非法传销人员犯罪,侵犯了何种刑法保护的客体,就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罪当其罚,没有法律适用上的难题。也正如上述数字分析,非法传销人员犯罪特点突出,犯罪类型较多,大多以追求财产为核心,包括了抢劫、盗窃、诈骗、强迫妇女卖淫等;非法传销人员结伙共同犯罪较多,多为初犯需互相壮胆;非法传销人员犯罪还具有偶发性,主观恶性不深,如非法传销人员王小军,本是到银行查询家中汇款,看见一老妇正在银行数钱,临时起意产生犯罪念头。?
思考二:国务院及公安部颁布《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中,对非法传销均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我国刑法并未规定非法传销罪,那么,对非法传销的行为本身如何作质的分析,并定罪处罚呢?《海口晚报》某日头版一则报道:法律尴尬-非法传销,无法可依!称某派出所抓获非法传销人员近百人,但因刑法无关于非法传销的罪名,而只对骨干人员罚款、教育后放人了事。该篇报道不仅反映出有些执法者对法律的陌生,而且也对读者产生一种错误导向,使非法传销人员产生错觉:非法传销仅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不会触犯刑律判刑、坐牢。骗取入网费、佣金或者实施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非法行为难道仅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吗?其实不然,非法传销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程序,主体为从事非法传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非法传销的具体犯罪行为,结合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完全可以确定非法传销企业和个人的罪名和罪责,如:传销企业或个人生产、传销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应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具体罪名分别定罪量刑;传销企业和个人在传销活动中骗取传销参与者的高额入会费、入网费的或者诱骗认购数量较多的传销产品,或者在传销过程中实施了价格欺诈、牟取非法利益较多,构成犯罪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执法部门在打击、查办非法传销时,应对传销企业和个人的非法营业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包括非法营业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情况、非法传销的产品质量等,比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触犯刑律者坚决施以相应刑罚,增强打击非法传销的力度和效果,力求除恶务尽。?
思考三:非法传销愈演愈烈,社会危害相当严重,立法部门是否考虑对非法传销单独处以罪名,通过立法 规定非法传销罪。非法传销罪的的犯罪主体就是从事非法传销的企业和个人,正当传销与非法传销的界定可以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非法传销企业和个人为追求暴利而实施犯罪,对于一些从事传销的人员因不明真相而为非法传销企业或个人(上线)所蒙骗或欺诈,从而客观上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不以非法传销罪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思考:?
思考一:行政执法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应当重视对商业 传销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传销方式对许许多多中国人来说都很陌生,但在国外却方兴未艾,因此被不法之徒利用作为非法传销的宣传材料和幌子。四川籍非法传销人员黄永柱因非法拘禁被判徒刑时悔叹:过去不知什么是传销,传销害得我家破人亡。另一陕西籍非法传销人员耿建敏直到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时还不知道什么是传销,甚至还要求返还传销产品。行政执法部门应在打击的同时,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要让广大非法传销人员、让社会的大多数人知道什么是传销经营,传销并不违法,违法、可怕的是变质传销。增强人们识别、抵制非法传销的能力和自觉性。?
思考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业人口,才能够有效地堵塞从事非法传销人员的出口。根据统计数字,许多非法传销人员来自农村,吸引他们来到城市搞非法传销的是上线许诺的数千元月薪,这对当前的很多农村人来说无异是个巨大诱惑,这种诱惑源于城乡经济差别。中央早在1999年就制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战略目标,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了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方针政策,但缩小城乡差距需要过程。城乡间经济差距缩小了,农民富裕了,月薪几千元就不再是诱惑,农村人口就会保持相对地域人口稳定。?
思考三:非法传销人员涌进城市大多三五成群聚居一起,或几十人结伙租房而居,授课传经时也是几十、上百人纠合在一起,他们都是承租城市闲置房屋活动和生活的。这说明城市的出租屋管理出现问题。租房主出租房屋时没有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传销人员较多地、有组织、经常地聚集在一起“传经送宝”,治安民警竟然也无动于衷、无所查觉。报纸上以“一些渴望帮助的群众”为名刊登的一则报告“传销大军又来害人了”。报道称:传销人员有组织、而且严密,授课时有专人放哨,大唱特唱“斗志”歌,高呼口号,狂喊狂叫,滋扰四邻……对此,治安、工商部门也仅是贴出告示。可见,非法传销活动的猖獗与有些部门的麻木及工作不力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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