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解救传销受害者亲友请收听《清扬说传销》音频节目, 风清扬反洗脑系统同步喜马拉雅电台APP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传销涉案资金钱律不予退还

来源:中国反传销研究所责任编辑:风清扬2010-06-18 21:41

 

传销涉案资金钱律不予退还
    被骗投入成本参与传销者,能否通过正常渠道挽回经济损失?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谈“打击传销犯罪,建设和谐社会”时明确表示,参与传销活动投入的成本一律都要没收,不予返还。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去年7月16日至8月15日,打击传销专项集中行动一个月时间以来,全国14个重点省区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将近800起,破600起,涉案金额17亿元人民币,捣毁传销窝点6600多个,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3300多人。 
  权威提示 
  传销资金不予返回 视情节处以罚款 
  “部分公众有这么一种心理:吃肉的时候、喝汤的时候不会想到政府的救济,当自己上当受骗的时候,那时候想起政府来了,希望政府给他挽回损失。其实像这种活动,最根本的防范还是在于自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说,按照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投入的成本一律都要没收,不予返回。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说,按照法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传销犯罪线索 向经侦部门报案 
  “传销利益链条是万变不离其宗,特别是拉人头式的传销,主要是精神控制、人身控制和资金控制。”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提醒网友,如果对传销辨别能力不强的话,可到有关部门政府网站查询,经批准的直销企业和可以从事直销活动的区域,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可以查询。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工商、公安会适时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就有犯罪分子经常利用的一些所谓公司的名称。 
  他提醒,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的主管部门主要是经侦部门,一般情况下,发现传销的犯罪线索,可以向经侦部门电话或者直接报案,在紧急情况下,比如有人身生命安全受到侵害时,可直接拨打110。 


    你可能对下面的文章也感兴趣

    商务部推动“黑名单”制度,直销企业还敢“出轨”传销

    商务部推动黑名单制度,直销企业还敢出轨传销? 4月1日,东方财富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国家商务部将于今年研究制订促进直销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解决行业转型升级不到位、市场竞争不公平等突出问题。还将推动修订2005年版《直销管理条例》,建立违规企……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 传销 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对 传销组织 内部人数和层级数的计算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及其本层级在内 □将 传销活动 的组织者、领导者细化为五类人员 □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对于以团队……

    公务员、教师、医生等参加传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均不得参与传销。 公务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凡是参与传销活动的,情节较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事追究。执法人员包庇、纵容传销活动的,也要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公安工商对传销不作为的或者渎职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风清扬点评:今日传销之所以如此泛滥,跟执法部门执法态度也有密切关系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意识,反传销意识,反洗脑劝说教育系统真的不敢恭维,放眼观看,群众举报传销案例中,执法部门真正能够解决的有几例?在一线接触广大传销受害者,受害者家属最大的怨……

    传销骨干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传销的骨干分子是指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在传销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例如,所谓家庭的家长、B级、C级、翡翠、钻石,包括讲师等,都属于传销的骨干分子。 传销骨干分子在传销过程中承上启下,为虎作伥。他们通过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

    参与传销人员 信息一律“备案”

    为有效发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主要是要将顽固的传销骨干分子精确锁定予以从重打击,并将屡教不改的违规直销一并录入重点监管。 近日……

    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

    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作者: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章来源: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更新时间:2007-10-1 183 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答:为保证《直销管理条例》各项规定的……

    反传销主页

    十年反传销
    风清扬足迹

    电话微信
    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13733876940
    短信平台
    18503855251
    电子邮件
    1038911163@qq.com

    关注我们
    二维码

    防骗反传销联盟微信

    防骗反传销联盟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举报传销
    维权直销

    传销组织骗术
    骗局曝光平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