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继续巩固完善部门会商和协作查处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预警研判、应急响应、联动打击等方面合作;
三是要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创新等工作要求,完善综治管控措施,动员全社会,群防群控;
四是要将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作为“治乱”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加强创新,强化网络传销防控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监测数据、投诉举报、专项摸排、个案分析等情况,深入分析山东成为涉嫌网络传销市场主体集中注册地的原因,提升网络传销监控、治理和查处能力。
持续深入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重点关注所谓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在遵循“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同时,明确法律法规划定的红线,扎实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打防并举,强化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严打严控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对传销活动一般参与者的惩戒教育工作,坚持打击清理常态化,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全力震慑,防止传销活动网络链条破裂后的“蚯蚓式再生”“几何式增长”。
要提升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完善重点时段宣教工作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传统传媒等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觉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反传销志愿组织、团队的合作,依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推动对被骗参与传销人员的反洗脑和教育转化工作。
重点防范,强化直销企业涉传问题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研判直销市场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深入分析“权健事件”暴露出的监管问题,以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问题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直销市场监管体系。
在继续做好行政指导的同时,加大直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直销企业涉嫌传销、虚假宣传等严重违法行为,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