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公示,我市荣获2014-2016年度“广西无传销城市”称号,我市下属五县六区全部荣获“广西无传销县(市、区)”称号。这是对我市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柳州市打传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和谐”的工作目标和平安柳州建设的工作任务,以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发生发展,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创建的工作格局,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016年,根据自治区打传办的工作要求,我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于6月对原定的工作目标“2016年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80%以上的社区(村)达到无传销标准”进行了调整,要求2016年底前,全市范围内的社区(村)100%实现无传销社区标准。为此,市打传办对全市所有的社区、村镇数量进行了精确统计,并对全市163个社区和942个村镇的创建工作进行了重新布置。以重点创建柳北区紫薇园社区、柳南区宏都社区等自治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为工作切入点,通过示范点带动作用,在所有创建点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实现示范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标。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创建无传销社区42个,无传销村56个,全市范围内100%的社区、村达到无传销标准。(记者 江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