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邪教”,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毒瘤”。辽宁省曾是传销活动十分猖獗的省份之一,连续多年被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也是东北三省地区唯一一个重点整治地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仅仅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全省14个地市就都成为“无传销城市”,从全国传销重灾区变为基本无传销省,成绩的取得令人振奋。怎样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为辽宁经济社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呢?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省工商局局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成军。
辽宁法制报:我省也曾连续多年是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能谈谈当时传销的状况吗?
李成军:据估算,在我省的传销人员高峰时达到20万人左右,全省14个市无一幸免地存在较为严重的传销活动,个别地区被认为是传销的天堂。传销活动在我省极为猖獗,发生多起因传销引起的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恶性刑事案件。传销严重的社区(村),晚上老百姓不敢一人外出。可见,当时传销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破坏。
当时我们也做了许多的努力,但每年驱散几万人,来年又回流几万人,始终走不出“打而不死、驱而不散、散而又聚、遣而又返、死灰复燃”的怪圈。逐步形成重灾区,成为全国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辽宁法制报:近三年能实现基本无传销的目标,我省有哪些好的做法?
李成军:为了有效打击传销,摘掉全国传销重灾区“帽子”,2011年,省政府制定《辽宁省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是:要用三年左右时间,使我省进入全国基本无传销省行列,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落实各部门职责,明确公安部门为打击传销工作中打击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全省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等不靠,不推诿扯皮,主动出击,除经侦系统起主导作用外,还调动基层派出所和多警种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为实现全省基本无传销目标作出了特殊贡献。这是外省市最称赞的,也是他们最难以做到的。为了防止传销反弹,2012年省打传领导小组制定了《辽宁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不少房主主动将租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屋收回,其他房主也在房屋出租时提高了警惕,避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其次,建立有奖举报制度,2012年,全省共为132名传销举报者发放奖金近10万元。再次,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近三年,我们在媒体宣传2700余次,印发打传宣传材料2809062份,组织打击传销宣传活动2902次,发布警示、提示1361900次。持续不断的大规模宣传教育起到良好效果,我省有80%以上的传销线索是群众提供的。
辽宁法制报:我省实现了基本无传销目标,是否说明传销在我省已经绝迹?
李成军:不能这么说。传销并没有在我省绝迹,并且短期内还难以做到这一点。近期我省有关部门就接到了某县级市存在传销的举报也说明了这点。但我们要求出现传销反弹后,务必要及时发现、及时予以打击,不让传销有喘息机会,不让传销有生存土壤和生存空间。我们将不断创新,打防并举,不断压缩传销生存空间,逐年减少传销反弹数量,直至传销在我省绝迹,达到百分之百无传销。
辽宁法制报:辽宁深入打击传销有何新举措?
李成军:为了进一步巩固我省打击传销工作成果,防止传销反弹和回流,我们将继续巩固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空间。从下月开始到7月底,我们将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同时,我们将不断改进打击传销的方式和方法,加强日常监管,只要有传销就能及时发现并立即予以打击,让传销在我省没有藏身之地、没有生存土壤、没有发展空间。在继续严厉打击“拉人头”式传销的同时,针对网络传销增长迅猛,参与人员几何倍增,对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危害急剧扩大,还要加大网络传销的监控和打击力度,此项工作已经纳入年终打击传销综治考评。进一步完善“防控堵”措施,坚决、有效防止传销反弹。要继续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4-6月份,省打传办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的明察暗访。要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立足深度宣传,充分揭露传销本质,擦亮群众的眼睛。这次在贵报开辟打击传销专栏,就是我们强化宣传的重要举措之一。强化督察督办和综治考评,特别要加强对“拉人头”式传销出现反弹的地区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保持好来之不易的荣誉,为保持辽宁无传销省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