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告人覃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六、起获的“Zenlner”产品36盒44包、“NATURINI”产品28盒20包,订购清单4张,予以没收并销毁;苹果手机5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上诉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上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均理据不足,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冯某某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准许上诉人冯某某撤回上诉。
二、驳回上诉人刘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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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参与美极客风险很高,捉销师建议有意向参与者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