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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佩莹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据该《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2020年6月29日作出的安市监冻决字【2020】24号行政冻结决定书,本院于2020年6月29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查。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申请执行人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市监冻决字【2020】24号行政冻结决定书中认定,被执行人刘佩莹在该局调查的廖某、严某等人以销售北京泰博古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北方基因肽”等产品为名从事传销案活动中,涉嫌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35用于传销资金转移。为制止其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转移或者隐匿涉嫌违法资金,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八条及《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决定:冻结刘佩莹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上(卡号62×××35)的资金,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执行人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1、违规直销和传销案件报备表。2、立案审批表。3、案件来源登记表。4、行政强制审批表。5、公司信息查询记录。6、安陆传销人员层次示意图。7、投诉举报信。8、询问笔录。9、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闽中证【2020】数鉴字第89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10、初查报告。11、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9号党组会议纪要。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执行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市监冻决字【2020】24号行政冻结决定书。
此外,中新观察还注意到,除了刘佩莹,还有多位参与销售北京泰博古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北方基因肽”等产品的代理商也因涉嫌传销被冻结个人账户,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张湘姬、林青、陈洪启、江建云、鲍书杰、洪秀英、陈细明、陈勇钦、郭旬芬、王新磊、郑兰英、严小玲、刘益平、李文娟、戴明华、孔金梅等人因涉嫌传销被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冻结银行账户。
以上截图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28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2020)湘0723执保127号之一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泰博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件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显示,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北京北方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发现该公司利用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收取转移资金,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案的违法资金,申请人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北京泰博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使用的相关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予以冻结。
此外,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19日向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多家企业与个人相关银行账户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相关的裁定书。
“北方基因肽”涉嫌传销:多人被冻结个人银
来源:北方基因肽传销责任编辑:北方基因肽传销2020-08-2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