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0月,颜某等人注册树立渭南尚润牧业有限公司,颜某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运营生猪饲养。2016年9月,颜某、谭某等人提出“互联网+”,使用网络扩展品牌,吸收资金的运营形式。
并于2017年6月30日签订了“爱尚养猪”APP开发合同,在互联网上推行电子商务事务,以“生猪代饲养、出售服务”的名义,招引大众出资认养生猪并付出对应的饲养、出售本钱与服务费,采纳微信朋友圈宣扬及召开会议、约请出资人到养猪场等地观赏的方法,向大众宣扬生猪代饲养、出售服务。并设置认养规矩。
“爱尚养猪”APP具有实名注册、绑定银行卡、出资提现、二维码生成、辨认上下层级联系、设置引荐层级,根据开展的下线人数核算返利提成金额等传销功用。
用户注册后,可以直接出资,认养小猪一头500元,期限一个月;认养中猪一头1500元,期限二个月;认养母猪一头4500元,期限三个月。许诺认养出资到期后,根据饲养认购计划的不同,向用户返还出资本金及份额不等的收益。
用户都可以经过“爱尚养猪”APP生成的二维码引荐给下线扫描注册,构成上下层级联系,根据引荐开展下线人数不同,将用户由低到高分为“养猪小白”、“养猪新手”、“养猪能手”、“养猪精英”、“养猪专家”、“养猪大亨”六个等级,下线注册认养出资,上线根据等级不同可以得到下线出资金额4%至9%不等的直推收益及0.5%至1%不等的直接引荐团队成绩提成。等级越高,返利份额越大。
2017年6月,湖北省嘉鱼县男人王某经过扫描链接里的二维码下载“爱尚养猪”APP,以个人名义注册成为会员。尔后,王某选用发布朋友圈信息、树立群组等方法,在嘉鱼县及周边城市直接或直接开展下线人员2100余人,引荐注册人员层级抵达九级,已达到“养猪大亨”等级,从中出资获利及引荐下线提成25万余元。
2018年5月,“爱尚养猪”APP渠道被封闭。案发后,王骏于2018年11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照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赃物25万元。
2019年8月26日,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王某犯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嘉鱼县法院提起公诉。嘉鱼县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了此案。
嘉鱼县法院以为,王某经过微信朋友圈在“爱尚养猪”APP上注册成为会员后,安排、领导以“供给生猪代饲养、出售服务”为名,以开展下线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根据,诱惑别人注册参与,骗得资产的行为构成安排、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树立。
10月21日,嘉鱼县法院按照相关法令的规则,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