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非法传销早已被国家明令取缔,但时至今日,形形色色的传销活动依旧存在一定的市场,它坑蒙拐 骗,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触犯法律,特引发了诸多矛盾,无数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害得家 破人亡,让人痛心不已。而传销人员吵吵闹闹的,周边居民也是不得安宁,正常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
传销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诱惑性,不少成员被洗脑后,似乎黑白不分,一心幻想“一夜暴富”,何况被骗去了钱财,还存在捞本心理。如果只是单纯的解救、遣返,很有可能重操旧业。其实,传销活动也分三六九等,头目自然是“魔鬼”,听信盅惑者是“帮凶”,也有无辜者受骗上当。对这些人群的监管要分级,那些屡教不改者或头目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而初犯或被胁迫者,经教育后除了交给亲属监督,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发挥作用,诸如实行定期汇报思想和动向;参与传销的是什么原因,当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应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调查家庭情况,强化协作;而对经济不富裕想走捷径者,在加强宣传教育、让其认识到传销危害的前提下,更应注意解决大中专学生、农民的就业问题,尤其营造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氛围,让他们找到勤劳致富的财富密码。当然,教育界也不妨反思,告别一味读死书、死读书的困境,多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养成正确的判断能力。 而各个职能部门对于非法传销应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重拳出击,齐抓共管。如执法人员应将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发现辖区内有传销人员活动,应一查到底,对传销头目严惩不贷。而传销人员一般都是租用的民房,隐藏在居民小区中,因此职能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对举报有功者给予重奖。还有一点很重要,应对房东进行必要的宣传,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若是发现租户有传销行为,要及时报警。对那些只收钱不管事,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的糊涂房东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