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让人“想不通”。如果说九龙治水治不好,是因为责任不明,但在处理传销事件中,对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还是相当明确的。政府有责任搞好社会治理,公安有责任打击犯罪,工商有责任维护市场秩序。清理根除“鼠窝”,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这既是当地多数村民的呼声,也是受骗者的强烈要求,更是家属的心声。只要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爱民之心,都有足够的理由和机会给传销致命一击,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被骗、被胁迫和受伤害。
到底是无法管、管不了还是不作为、不担当?下旺村是个少数民族村,也是个待拆迁村,问题解决起来或许比较棘手,有一定难度。心知“难啃的骨头”不好管、不愿管,所以也就顺水推舟不管。但这岂是袖手旁观的理由?在群众看来,该管的事情不管,踢皮球,“绕道走”,无异于在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默契”。难怪有人愤愤地说:如果摆在面前的是好做又能为自己脸上贴金的工作,估计好些部门会抢着干吧。说到底,“不作为”“少作为”的背后,其实是部门利益最大化的“精心计算”,是精于世故、趋易避难的一种选择。
集体不作为的“默契”,让当事人“投诉无门”,让群众呼声无人应答。它像瘟疫,会传染,形成一种不健康的官场文化。时间久了,埋下“地雷”,贻害社会。一旦事发,虽然三下五除二解决了问题,岂不知早已损了政府形象,凉了群众的心。
(作者为本报山东分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