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7月22日,慈利县公安局破获傅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抓获7名传销骨干成员,冻结账户资金1500万元,捣毁了该网络传销组织在广东中山市的总部。
傅某某于2013年1月开始,通过建立网站开通网上交易平台吸纳会员,以“拉人头”返利激励会员发展新人员认购该公司产品的传销模式,在全国发展了5000多名会员,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
北京某公司涉嫌传销案
7月29日,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网技支队、苏仙分局共组织81名民警,前往北京、山东、重庆、福建四地开展抓捕行动,抓获骨干成员34名,查扣涉案资金70万余元,美元5.9万元。
2010年8月,北京某公司负责人邹某某、王某某引进管理团队,通过互联网推行“三线轨迹制度”向全国发展会员,然后要求老会员发展新会员,老会员从新会员的会员费中以多种形式进行返利而获取利益。至案发已经发展会员2万余人,涉及湖南、山东、福建、云南等省,涉案金额达2.1亿元。
欧阳某诱骗亲朋
异地从事传销案
7月30日,湘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2012年以来,欧阳某、宋某某等9名老总级别的传销头目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在湘潭县射埠、河口、花石、中路铺等乡镇以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人员到安徽合肥、湖北襄阳等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周某某诱骗亲朋
异地从事传销案
8月11日,宁乡县公安局协同多地公安局在广东珠海、湖南长沙、湖北随州、广西南宁四地对“亮碧思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集中收网,抓获传销骨干成员14名,摧毁传销窝点13个,教育、遣返一般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人,查封冻结资金2000万余元。
周某某伙同杨某某等人在珠海共同创立了“大汇爱团队”传销组织,然后再分别创立两个传销团队,以营销亮碧思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为幌子,发展湖南长沙、益阳、湘潭、岳阳等地和广东、广西、湖北、四川、安徽等地数千人在珠海从事亮碧思公司的传销活动,发展的层级关系达20余层,涉案金额达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