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解救传销受害者亲友请收听《清扬说传销》音频节目, 风清扬反洗脑系统同步喜马拉雅电台APP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国脉天网”传销案辩护意见多达12项法院用事实全部驳回(2)

来源:国脉天网传销责任编辑:国脉天网传销2021-01-23 21:25

 

辩护意见九: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检材、受理鉴定,7月13日开始进行鉴定,而《鉴定聘请书》制作于7月24日,未列明委托鉴定事项,该鉴定程序违法

 

法院审查认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已对鉴定和受理程序作出了说明,对受理日期早于鉴定聘请书日期、鉴定聘请书回执签署受理日期等事项作出了合理解释,鉴定程序合法。

 

辩护意见十:山东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5.20’专案订单数与资金验证的说明》没有列明所谓被检验被告单位的电子数据的来源,应是与阿某公司不同的电子数据,且这是一项电子数据检查工作,应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联系电子数据检查程序

 

法院审查认为:该证明是山东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之前所作鉴定意见的补充解释说明,审计机构在审计作出后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不同于作出新的审计,该说明程序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

 

辩护意见十一:杭州国脉公司经中国联通公司授权,向消费者出售流量放心用功能包,收取1200元到1700元不等的费用,公司只要保证出售的流量包能够正常使用,公司的销售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约。

 

实践中,民商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或默示方式,黄某2出庭作证中国联通公司口头同意杭州国脉公司销售流量放心用功能包,以杭州国脉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最初的合作协议中没有联通公司授权为由,指控杭州国脉公司虚假宣传不能成立,应宣判杭州国脉公司和卢某杰无罪。

 

法院审查认为:黄某2出庭作证拟证明2019年5月1日前中国联通公司口头许可杭州国脉公司销售流量放心用功能包,与中国联通公司授权委托书、证明以及孙某证言、卢某杰供述等在案证据证实的2019年5月1日前未委托杭州国脉公司销售流量放心用功能包相矛盾。

 

“国脉天网卡业务合作证明”同杭州国脉公司与丽水市分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该公司工作人员证明、卢某杰供述等在案证据证实的中国联通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从未授权杭州国脉公司销售流量产品相矛盾。

 

本案认定被告单位、被告人构成传销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审计报告、鉴定意见等证据,相关书证材料并不能改变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行为性质。

 

辩护意见十二:杭州国脉公司不存在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审查认为:本案被告单位、被告人系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骗取财物。

 

审理查明,杭州国脉公司销售的天网卡本身自带流量套餐,丽水、衢州天网卡28元套餐超流量后杭州国脉公司用联通公司赠送的流量为客户充值;29元套餐中已含免流量,杭州国脉公司实际未花费任何费用;全国版39元套餐,在2019年6月1日前超套餐后由联通公司赠送30G,再超流量后由杭州国脉公司购买,2月份至5月份杭州国脉公司应购买流量费用仅为38115元,相对于杭州国脉公司近6.7亿余元的涉案金额而言微乎其微。

 

且在2019年6月1日后,在全国版39元套餐已经明确交10元每月即可免流量的情形下,杭州国脉公司仍以1700元享受2年免流量销售“天网流量大礼包服务产品”,具有明显的欺骗性。

 

另外,本案只购买“天网流量包大礼包服务”、不购买天网卡的用户比例达55%,该部分用户根本无法享受流量服务。上述事实证实,杭州国脉公司在代中国联通公司及其分公司销售天网卡期间,虚构“天网流量大礼包服务”产品进行销售,骗取财物。

 

本案参加者被要求以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审理查明,杭州国脉公司规定只有购买1700元“天网流量大礼包服务”的用户才能成为金牌会员,从而获得发展下线及升级的资格。不购买流量大礼包的,无法组建团队,也无法成为销售员或者企业代理商,不能获得下线的销售返利,该1700元实质上是加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

 

同时,杭州国脉公司规定在成为金牌会员后,发展5个下线会员可以成为业务员,业务员发展5个销售员成为业务经理,业务经理发展5个业务经理成为企业代理商,由此按照金牌客户、业务员、业务经理(后取消)、企业代理商形成上下级关系,至案发本案传销组织已形成50余个层级。

 

本案系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审理查明,杭州国脉公司制定的返利规则规定,在成为金牌客户、业务员、业务经理、企业代理商之后,除可以从其自身推广的客户中获得直推奖和一定数量的隔代奖外,还可以从其下线推广的大礼包业务中再获得一定数量的隔代奖,此外,还可以享受绩效奖励。

 

在案多数证人亦证实其购买大礼包不是为了免流量,而是为获得返利、获得公司将来上市的分红。上述事实证实,本案系以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更多下线来获得非法利益。

 

故,被告单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9月8日,一审法院根据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杭州国脉公司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罚金200万元;卢某杰、王某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和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他未到案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你可能对下面的文章也感兴趣


反传销主页

十年反传销
风清扬足迹

电话微信
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13733876940
短信平台
18503855251
电子邮件
1038911163@qq.com

关注我们
二维码

防骗反传销联盟微信

防骗反传销联盟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举报传销
维权直销

传销组织骗术
骗局曝光平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