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新的变化是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部门联动: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及传销活动
2018年5月和2019年6月,恩施市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区“三办”联合行动,分别开展了一次“扫楼行动”、一次“精准打击”,打掉了38家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3家传销组织,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是还有部分不法机构由地面转移地下,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擦亮眼睛,学习和了解相关知识,谨防受骗上当,如发现或掌握涉嫌有非法集资或者传销的线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