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济宁市公安局召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该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2006年,济宁城区和部分县市传销活动比较活跃,公安机关接到的群众要求解救亲属的求助信、求助电话非常多,举报传销“110”报警电话不断,有些派出所接到的报警电话有三分之二涉及传销,传销活动一度十分猖獗,搅得社会不宁、四邻不安,而且引发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盗窃、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社会的一大不和谐因素。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要求严厉整治传销活动的呼声非常高。在这种形势下,市公安局党委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于2006年9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了重大成效。
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翠杰在发布会中强调:
一、全市公安机关将乘胜前进,再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高潮。传销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对此,全市公安机关从维护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高度,清醒地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这只是阶段性的、区域性的,我们不能满足于这种现状,不能放松思想,不能减弱工作力度,应当深刻认请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存在的各种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开动脑筋,集思广议,进一步深化打击措施,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的斗志,再掀打击传销活动的高潮。中区、任城、高新区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坚决打击传销残余分子,扩大新的战果,防止出现反弹。其它县市,特别是传销活动相对比较活跃的县市,要不等不靠,立即行动起来,学习借鉴中区、任城的经验,迅速发起打击传销活动的围剿战。
二、有效调整工作思路,深入研究斗争策略,努力从根本上瓦解传销网络。公安机关将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规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给予有效打击。当前,要坚持面上清理和专案经营相结合,牢固树立案件经营意识,坚决克服驱散了事的思想。对网络复杂、线索比较清晰的案件,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围绕传销组织高层人员、销售网络、财务资料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专案经营,一旦为我掌握,即抓住斗争先机,实施“斩首行动”,迅速抓捕在我市的区域性头目,追缴非法所得。同时,顺线侦查,在抓捕源头性头目上下功夫,以摧毁其组织结构和经济基础。案件侦办中,要从目前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经与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协商,争取相应的支持,力求办成精品案件。
三、公安机关将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全面建立基层传销防控机制。多年来打击传销工作的实践证明,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一条最为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联动其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实施严打整治的同时,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面广、线长、情况明”的作用,把打击传销工作深入社区和村镇,切实抓好出租房屋和流通人口的管理。协调乡、镇落实好属地责任制,利用居委会和村委会社区管理的优势,在村、居一级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实现群防群治,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严防死堵新来的,全力遣返现有的,dedecms
,盯牢看死滞留的,严厉打击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