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才奎:“我就一个字‘拖’”
作为山东乃至国内水泥行业“大佬”级人物,张才奎显然不会轻易放弃对山水水泥的控制权。
“对于天瑞集团的‘进攻’,张才奎用的办法就是一个字——‘拖’。”刘江远说道,这从5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没安排天瑞集团介入可以看出来。
本报记者注意到,按照天瑞集团发出的“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知”,要求山水水泥在通知日期21天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对于天瑞集团的要求,山水水泥拿出了“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上市公司”来做挡箭牌。
公告称,“董事会现正就要求通知之合法性及程序规格征询开曼群岛法律意见。董事会取得开曼群岛法律意见后,会遵循开曼群岛法例及《章程》之相关规定。如有需要,本公司将会就上述事项发出进一步的公告。”
应对“内患”,张才奎同样用了“拖字诀”。
香港高等法院5月20日曾做出裁定,将原由张才奎代持的山水投资43.29%的职工股转由第三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接管。随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委任廖耀强、阎正为及顾智心3人为接管人,这3名接管人5月29日向山水投资发出律师函,要求山水投资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将3名接管人委任为山水投资的董事。
在山水投资目前的董事会构架中,张才奎、张斌父子各占一席,另一个席位由山水水泥前高管于玉川占有。而如果3名接管人进入董事会,张才奎一方与职工一方在山水投资的董事格局将由2∶1转为2∶4。这对张才奎来说显然极其不利。
在收到接管人的函件后,于玉川提议在6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张才奎表明无法出席,但会在数天或短时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自此一个星期之后,山水投资仍未能召开董事会。
接管人6月10日再次发出律师函,指出由于山水投资未能召开董事会增选董事,接管人在5月29日已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山水投资要在21天内召开股东大会。
6月18日,接管人又一次发出律师函,要求山水投资在6月22日中午前召开董事会。但一直到6月22日,山水投资仍未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商讨增选董事事宜。接管人在当天发出的律师函中称,根据公司条例第568条所赋予的权利,接管人将自行于7月7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接管人会在未来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支持天瑞集团罢免张才奎。”参与股东维权的一位山水水泥前高管对本报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