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天龙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20日 19:31:1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7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向程
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证监会”)的核准,详见2015年9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截至目前,本次
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北京煜唐联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唐联创”)
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工作,煜唐联创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股权过户情况
2015年10月12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核准了煜唐联创股东变更事项并颁
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5136586XN),煜唐联创的股东由
程宇、常州长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进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
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直接持有煜唐联创的100%股权,煜唐联创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天龙集团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发行77,176,782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天龙集团尚需就本次交易涉
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交所申请
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
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天龙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393,999股新股募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天龙集团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
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
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天龙
集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龙集团已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涉及
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天龙集团本次实施后续
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认为:(一)本次交易已取
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满足,具备实施
资产交割的法定条件。(二)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天龙集团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三、备查文件
1、《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