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庆判决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本报讯(记者 蒋宏宁)昨天,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的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了宣判。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2012年2月份以来,向某、肖某、魏某等人以推销化妆品为名,组织非法传销,引诱40多人加入,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兴庆判决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本报讯(记者 蒋宏宁)昨天,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的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了宣判。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2012年2月份以来,向某、肖某、魏某等人以推销化妆品为名,组织非法传销,引诱40多人加入,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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