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解救传销受害者亲友请收听《清扬说传销》音频节目, 风清扬反洗脑系统同步喜马拉雅电台APP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天津传销头目以投资后返钱搞传销终被抓捕

来源:天津传销头目责任编辑:天津传销头目2021-06-10 22:16

风清扬传销网获知:天津传销头目以投资后返钱搞传销终被抓捕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搜图

 

天津传销头目以投资后返钱搞传销终被抓

​起诉书

津武检三部刑诉〔2019〕12号

被告人李玉芹,女,195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2221951********,汉族,群众,农民,大专文化,天津市武清区人,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街道**小区**号楼**门**号,住天津市武清区**街道****。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8年7月25日被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取保候审,于2019年6月2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2221976********,汉族,群众,农民,初中文化,天津市武清区人,住武清区**镇**村**排**号。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3月17日被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4月23日被本院批准逮捕,并由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执行。

本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6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6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19年7月18日、19日已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王某某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分别于2019年7月20日、2019年11月26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27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8月28日、2019年10月25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王某某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于2015年底至2016年年初期间,加入窦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经营的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会员,后开设汇盈武清旗舰店,公开宣传,引诱他人缴纳1100元、3300元、6600元、13200元数额不等的钱款成为**公司相应级别的会员,将会员分区并组成层级,承诺会员费分期返还,同时免费领取一定数量的食用油,会员再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可以按照“推广奖”、“销售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领取一定比例的奖金,以此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帮助窦某某等人骗取会员费,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从中获取奖金、返利。

后**公司将分期返还会员费变为返还积分,致部分会员缴纳的会员费无法归还。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发展会员层级均在3级以上,发展会员人数均在30人以上。经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李玉芹名下的会员账号共计获利人民币730995.98元,涉及下线会员费金额共计人民币117555900元;被告人王某某名下的会员账号共计获利人民币54651.3元,涉及下线会员费金额共计人民币1886500元。

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后被抓获。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证人刘某某、谢某某等人证言;

2.传销人员结构图、银行交易流水等书证;

3.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补充报告;

4.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供述和辩解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玉芹、王某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中被告人李玉芹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从永建

2019年12月3日

附:1.被告人王某某现羁押于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被告人李玉芹现于天津市武清区**街道****候审。

2.案卷材料和证据8册共计858页。

3.随卷移送:换押证1份、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各1份,认罪认罚具结以义务告知书各1份。

 


    你可能对下面的文章也感兴趣


    反传销主页

    十年反传销
    风清扬足迹

    电话微信
    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13733876940
    短信平台
    18503855251
    电子邮件
    1038911163@qq.com

    关注我们
    二维码

    防骗反传销联盟微信

    防骗反传销联盟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举报传销
    维权直销

    传销组织骗术
    骗局曝光平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