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扬反传销网讯:南昌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传销头目七年后落网
被告人朱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23021197********,汉族,湖南省沅江市人,高中文化,户籍地与住所地:益阳市沅江市**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3月20日被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7年3月29日由该局执行逮捕。
南昌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传销头目
本案由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5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7年6月23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7月20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本院于2017年6月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
南昌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传销头目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0年12月起,被告人朱某某在江西南昌红谷滩区加入传销组织1040工程(即阳光工程)。该组织以“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为名,在红谷滩区以高层住宅小区为据点开展传销活动,采用申购“资金份额”的方式,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四处“拉人头”,发展下线,对参加人员洗脑,诱骗其加入传销组织,并宣称两到三年内可赚取1040万元。该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模式:“五级”依次为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老总),级别根据本人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确定,申购1-2份为业务员、3-9份为业务组长、10-64份为业务主任、65-599份晋升为业务经理、600份以上且发展的2名直接下线人员均为经理级别者可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老总)。
上线人员根据级别从下线人员的申购款中直接或间接提成,级别与提成成正比,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金字塔传销体系。被告人朱某某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人员并组织参与人员学习、授课,担任传销组织的主管,引诱下线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且层级在3级以上,对组织起到了组织、领导作用。同时朱某某歪曲国家政策,骗取廖某某(另案处理)、李某甲、陶某某、李某乙等48人加入组织、成为其下线。朱某某发展的下线共计向该组织缴纳3317400元申购款(除吴某某缴纳36800元外,其余每人均缴纳69800元)。
2017年3月18日,民警在常德市武陵区舒雅宾馆将被告人朱某某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报警案件登记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网络图、银行单据、交款单据、刑事判决书、朱某某列车乘车信息表、户籍信息、抓获经过等书证;2.证人廖某某、杨某某的证言;3.被害人李某甲、李某丙等的陈述;4.被告人朱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组织、领导以缴纳人头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杨意娟
2017年8月15日
附:
1.被告人朱某某现羁押于益阳市第一看守所。
2.移送本案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