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合肥市打传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第二次集中打击传销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65人次,清查小区40个,取缔传销窝点391个,教育遣返一般传销人员1393人。同时,合肥市打传办上午发布传销三套“画皮”,揭开“经济邪教”——传销组织花言巧语背后的丑恶“嘴脸”。
一问:从每户传销人员租住的民宅内,几乎都能发现一本《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等销售经济类书籍。披着“资本运作”、“连锁直营”等外衣的传销组织,常常被组织内部宣称“既不合法,也不违法”,我国是否有法律条款对传销是否违法定性?
答:1998年4月,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传销不符合国家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对传销活动必须予以坚决禁止。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所谓传销“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论调完全是传销组织肆意捏造的言论。
传销组织就像穿着“画皮”的狐妖,披着怎样的迷人外衣,仍无法改变它的两大要件:“组织链”和“金钱链”。
传销堪称“经济邪教”,它往往有着严密的内部组织。传销组织者承诺,只有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发展下线,以此形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传销组织内部的“金钱链”通过两种形式连接: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根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则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金钱链”。
二问:传销组织靠不断“杀熟”,拉亲朋好友下水来提成,传销组织也宣传这是一项“永不枯竭”的事业。每个新入伙的新业务员都期望能不断发展自己的下线,凑齐所谓的“五级三阶”顺利出局,这可能吗?
答:参加传销不过是发财的一场空梦,而且大多数人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原因在于,传销的本质是要求参加者不断发展人员加入,依靠后加入者购买产品或者缴纳的钱财维系运作,一旦加入的下线人员不足,整个传销组织将难以为继。
打个比方说,参加者A处于传销“金字塔”的最顶端,他要发展5个下线,每个下线再发展5个下线,依次类推。那么在这一过程中,第一层是1个人,第二层是5个人,第三层是25人,第四层是125人。地球上的人口是有限的,愿意参加的人也是有限的,这个金字塔的后续者最终必定枯竭。结果必然崩盘,组织者携款逃跑,这会给参加者造成损失。
三问:目前,传销组织也在不断升级,根据摸排,它们究竟有多少套用来粉饰外表的“画皮”?
答:传销组织喜欢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人际网络销售”等旗号从事传销。具体细分,传销无外乎三大“画皮”。
“拉人头”式传销,组织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组织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团队计酬”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四问:传销人员像“潮汐”一样,在各大小区内,随着打传行动,退了又回,回了又退。今后,会否出台相关政策治标又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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