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仅对组织者、领导者进行处罚,对参加者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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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人头。2交钱缴纳入门费。3,团队计酬。通过下线赚钱
北方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旗号,吃大锅饭、睡地铺的传销组织,交2800、2900、3000、3200,或3900一份的入门费。这种北派传销、 课程有三商法,放羊娃,麦当劳啊,几何倍增加人机口碑加直达送货,赚取60%中间环节费。
北派传销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低端传销,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占有很大的比例。
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吃大锅饭、睡地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以磨砺意志为假象,条件比较艰苦。有的组织有控制手机、非法拘禁等限制自由的情况。
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有的叫六级四晋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回归制等)为制度,上线款(入门费)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不等。
一般假冒一家公司,以卖化妆品或者保健品为名,实际上产品只是一个道具,都是一些三无产品或者根本无产品,传销组织名称比较杂乱。
现在北派传销受南派“资本运作”高端传销影响,洗脑手段升级,传销理论向南派学习,投资金额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投资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投资一套2900元或者3900元不等,鼓吹多投资多回报,有的投资10套,或者15套,甚至更多)。
北派传销中还有暴力传销。
北派传销打地铺,南派传销住别墅。
南派传销
南派传销打着“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参与者以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为主,很多高端人群深陷其中,有退休教授、博士、海龟、研究生、甚至退休干部,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当然有些相对低端的体系参与者也不乏农民、打工者、大学生。
南传销 北传销,南北传销通南北 新传销 旧传销 新旧传销迎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