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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上拉人入伙 传销女反被强暴

来源:互联网责任编辑:风清扬反传销2015-08-27 18:30

  2015年的除夕夜,22岁的小刘和35岁的小华通过陌陌认识了,两人相谈甚欢,于是相互留下了联系电话,接下来的几天,小刘多次主动联系小华相约见面,均被拒绝。第四天晚上小刘再次约小华见面,小华觉得时机成熟,打算拉小刘进入其所在的传销组织,便答应了小刘此次见面要求。

  当晚21时许,小刘驾车前往小华住处接上她,便驾车需找偏僻地点,欲和小华发生性关系。各怀鬼胎的两个人就这样出发了,路上小华一直试图劝说小刘加入传销组织,小刘只是哼哼哈哈的敷衍。在找到地点后他将车停下,便开始搂抱、亲吻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小华,在小华不断反抗下,小刘强行将舌头深入小华口中,不想被小华咬住并将小刘拽至车外试图打电话求助。小刘趁机将舌头拽出,发现流血后开始殴打小华致其受伤,又将小华拖回车里并实施了强奸行为。其后,小刘要求小华给钱为其医治,小华称没钱,小刘便强行将其两部手机中的一部抢走并威胁“是要手机还是要命”,然后驾车离开现场。后小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近日,长丰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刘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的手机,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范席晶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 记者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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