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洗脑后的传销人员复发率高,为了预防被遣返的传销人员“旧病复发”,再次回流到原作案地,南湖区市场监管局研发了一套后台操作系统。
174家中介已签订责任书
这套“南湖区涉传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是南湖区市场监管局自主开发的,属省内首创,目前已经正式启用。
该局稽查大队大队长王佳栋介绍,这套系统把近几年来打击传销案件过程中发现并登记在册的涉传人员身份信息全部导入其中,目前共导入了2238名涉传人员的基本信息,名单还在不断实时更新中。
运用这个数据库,南湖区市场监管局与全区174家房产中介(经纪)经营户签订《南湖区打击传销房产中介联防联控工作责任书》,为每一家房产中介单独设立登录账号和密码。房产中介在接单前要先通过互联网登录该系统,把承租人的信息和系统中的黑名单进行比对,确认承租人是否属于涉传人员。房产中介如果发现承租人为系统警示的涉传人员,应当拒绝为其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禁止向涉传人员提供任何的租房信息、房东个人信息。
斩断“回流潮”链条
不少人还记得去年7月15日的“1040工程”特大传销案,当时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新居民管理等部门共出动了执法人员300多人,取缔传销窝点45个,抓获并刑拘11名传销骨干分子,其中就有“老总”级人物被刑拘,另有172名传销人员经过教育、训诫后被火速遣返。
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之大,一度对盘桓在嘉兴的传销势力有所震慑。但即使是迅速连根拔起了这样的传销“毒株”,办案人员都普遍认为,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王佳栋说:“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容易复发,常打常新,而且遣返回去的人员回潮率偏高。”
这些传销团伙大部分租住在市区老旧小区,有向城郊蔓延的趋势。“‘南湖区涉传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创新运用‘互联网+’模式,通过规范房产中介的房屋租赁行为,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建立打传社会共治局面。”王佳栋说。
据介绍,该系统的另外一大作用在于,能保存查询记录。比如涉传人员A一段时间内被多家房产中介搜索查询,这表明A是活跃分子,有可能是传销小头目,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这一情报通报给公安部门。
中介为涉传人员服务将受罚
有了这套系统,房产中介查到承租人就在黑名单上,还想赚这笔中介费就要掂量掂量值不值得冒险了。因为《南湖区打击传销房产中介联防联控工作责任书》中已经写明了房产中介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有的房产中介可能要问了:“我正常做生意,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王佳栋解释,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部门将采取案件倒查模式。日常经营活动中,房产中介如果没有用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承租人身份信息确认,私自将房屋租赁给涉传人员使用,首次发现的,书面责令改正;再次发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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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传销法律有:禁止传销条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两高一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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