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提取人头费为非法牟利 “大联盟”并无培训资质
事情真像该律师所说的那么简单?对于他的辩解,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提出了证据。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给付报仇,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都属于传销行为。”执法人员表示,因此,不管该组织有无滚动提成,是单层拉人还是多层拉人,都可认定为传销。
称自己是收费培训,但执法人员说,据调查“中国信商大联盟”根本没有培训资质,甚至未进行过注册登记。同时,其学员要参加培训必须经过会员推荐,而学员的资格水平并不是根据学习情况予以认定,而是交钱越多学员的资格就越高。同时,执法人员说,首次论坛时,“天使投资人”和“信商”、“联盟股东”的课程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商贸公司在招揽会员时还提出了“零首付”、“零按揭”买豪宅豪车的“诱饵”,但这一承诺单单靠收取会费、会员提成,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就无法长期维持,“事实是,他们只有靠不断发展新会员来填补老会员的提成和购车购房的资金黑洞。”执法人员说,按这样的模式,只要加盟的人少了资金链就会出现崩溃,而组织者往往会在崩盘前携款潜逃。
提醒:从威逼拷打到柔性劝导 新型传销呈现三大变种
如今,非法传销已经衍生出各种新型模式,披上不同外衣。执法人员说,据调查发现,现在大多数传销已经不再是“关小黑屋”“威逼拷打”的模式,而逐渐发展为柔性路线,打亲情牌、讲人生感悟、讲致富真理等诱人上钩。
“现在最常见的三类新型传销,即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网络化发展。”执法人员说,尤其近年来,网上支付平台越来越成熟,传销分子开始利用网络游戏、在线调查、网上招聘等平台发展“下线”。同时,传销的“网络化发展”开始猖獗,博客、微博、论坛跟帖、新闻评论等都容易成为传销分子的工具,传销组织还常常通过编造政策背景、组织名称和红头文件的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式的传销活动。歪曲国家政策,打“国家重点工程”之名蛊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群。
“尽管形式、渠道各不相同,但传销的基本特性是存在的,只要认定存在‘拉人头’收费用,都是非法传销。”执法人员说。九龙坡区工商分局经检执法支队二科负责人称,接下来,工商部门将对搜集到的线索进一步调查。同时,市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旦发现拉人头、交会费等疑似传销的行为,可随时拨打110、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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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