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芝鹿工作人员的说法,公司有三年计划,如果营业额达到要求,三年之内将会完成上市,届时天芝鹿原始股持有人在资本市场将收获到的股票收益将不可估量。
但归根结底,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不存在诈骗风险,而企业与投资人之间非法进行的所谓的原始股权转让、买卖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
为了进一步达到招商效果,在相关课件资料中,还出现了声称投资该项目“没有风险”的宣传词。
“0风险”的字样也已数次出现。
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资理财类广告有明确约束:“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后 记
近年来,国内的大健康产业迎来了一个持续的高速发展期,但与此同时,个别商家为了追求更好的销量,进而将普通食品包装出保健功效的乱象也变得愈发常见。因此,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攻势,消费者应进一步提高警惕、理性消费,了解相关法规,懂得如何分辨哪些是有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哪些是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的普通食品。
至于天芝鹿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