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 根据信用中国官网发布的一则关于贵州悟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被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共计30.5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24日,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贵州悟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电脑中发现《悟喜生活》PPT文档,其中含“用户等级:G1。条件:游客在商城消费,获得≥200积分,即升级为G1。权益:广告任务0.1%-1%补贴,直推奖励30%;用户等级:G2。条件:直接分享10个用户成为G1,自动升级为G2。权益:广告任务0.1%-1%补贴,直推奖励30%,间推20%……”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