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越来越多的网购商品不再是自己主动搜索挑选,而是从好友的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中分享而来。这就是基于社交关系和社交软件衍生新型模式——社交电商,除了出于对商品的喜爱和兴趣进行分享,对人们更有吸引力的是佣金制度。

公销社App涉嫌传销,没收近150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杭州星风旺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975973.67元,并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1647.597367元。

据了解,公销社是一款手机开店软件,在手机上开店,公销社负责商品准备、发货和后期客服等环节,店主只需通过社交媒体完成产品推荐环节即可。消费者通过购买398元商品大礼包(含商品)成为平台会员后,即可在公销社平台内开店,成为社长,同时可获得推荐会员并获得返佣的资格。
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可以获得直推佣金100元不等;直邀20个社长成为销售社长,销售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获得直推佣金180元不等;直推20位社长,其中有3位社长直推做到20人,即可成为服务社长。服务社长每推荐一个会员,获得直推佣金220元不等。
除此之外,如果普通社长上面的层级有销售社长、服务社长,那么除了普通社长拿100元不等的返现外,销售社长可以拿80元不等的返现,服务社长可以拿40元不等的返现,总返现金额为220元不等。
如果普通社长上面的层级只有销售社长,除了普通社长拿100元不等的返现外,销售社长拿80元不等的返现,总返现金额180元不等。另服务社长、销售社长可根据下属社长开设网店的销售业绩,获得不同额度的返现奖励。
公销社激起千层浪,前浪都在沙滩上
在社交电商行业“涉嫌传销”的风险一直存在,从没有停止过,公销社只是今年的头一例。早在前两年,就有多家社交电商因为这个问题被制裁处罚。
2019年6月,社交电商“朵拉试衣间”涉嫌传销立案,2020年3月,朵拉试衣间APP开发主体为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7个银行账户,随后被罚没4800万元,其实此前已被处罚过2次。
朵拉试衣间App主要经营服饰类商品,在经营过程中,采用会员制模式推广应用程序和销售服饰类商品,制定了四个会员级别——普通用户、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
消费者必须通过朵拉试衣间消费399元、预存5000元货款加500元保证金、10万元货款加1万元保证金,才能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成为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均可根据推荐下线人员获得推荐奖励,还可以根据推荐下线人员的销售、消费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奖励、级差奖励及享受购物折扣。
除了朵拉试衣间App,还有“斑马会员”,其相关公司嫌传涉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2020年6月,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非诉保全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书上判定了三家公司涉嫌传销,其中一家就是“斑马会员”的主体公司——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社交电商远不止这几家,就连阿里巴巴也曾经趟过浑水。淘小铺是阿里巴巴旗下的社交电商平台,定位“人人可参与的社区化电商”,采用S2B2C模式、以个人淘宝账号来开设个人创业小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