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群众向媒体反映,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工商管理局公园路工商所所长不务正业,竟然打着“西部开发”国家项目的幌子搞起传销?不仅发展众多下线,且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接到这一情况,我们第一时间跟随受害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

2016年初,周冰(为了躲避警方的调查,化名周圣力)多次利用其工商所所长的身份以讲课、投资经验分享交流会等形式,用承诺的高额回报骗取群众信任,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以拉人头获取奖励的方式大量发展下线会员,层级超过了三级。在其连哄带骗下,不少身边亲朋好友(其外甥张东,化名张君林)被其拉拢成为会员,部分公职人员及其家属也被拉进了该传销组织。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均不得参与传销。周冰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要带头守法,《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公务员的义务之一。公务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凡是参与传销活动的,情节较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事追究。
对执法人员包庇、纵容传销活动的,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而周冰身为工商所所长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大量发展下线会员且层级超过三级,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已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媒体工作人员跟随受害群众来到白银区工商局就群众举报周冰搞传销一事进行调查了解,白银区工商管理局的寇副局长称“周冰的事情有所耳闻,但具体情况不清楚,来局里举报周冰的人很多,都是局长接待的,对于详细情况不了解,且周冰已经有一年没上班了,一直在休病假……”当我们问及周冰是否为该工商局的正式干部职工时,寇副局长给予了肯定答复,我们问到工商局对于周冰这类问题干部是如何监管和处理的时候,寇副局长显得比较敏感反问起我们工作人员“你们是不是本地人?”不知有何用意,接下来再问什么,寇副局长均表示自己不知情,有什么问题等局长回来了问局长。

我们随后又跟随受害群众来到白银区纪委,白银区纪委的刘书记,称要先到信访部门递交反映材料,信访部门会如实向她反映的,并让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众人,我们从区纪委信访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2020年的时候区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过,但苦于周冰的反侦察意识比较强,很难抓到实质性证据,建议受害群众先走法律途径,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一旦查实,纪委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建议受害群众联合起来一起去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公安机关也会更重视。同时白银区纪委的人员也表示会将相关材料转到公安机关。

在周冰案中我们看到,周冰身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却成为他用以掩藏行骗行迹的“通行证”,其性质恶劣,影响严重,教训十分深刻。相较其他一般诈骗分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骗行为,辨别和防范难度大,其危害也更严重。对于周冰这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或组织传销行为、诈骗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要严肃处理,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工商所干部搞传销
据知情的受害群众说,“2020年6月25日,贺兰县公安局在自治区公安厅和银川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在银川市某酒店内将正在参加传销组织“交总会”的120名高级别传销人员一举抓获,多个传销体系总负责人李勇以及郭春林、李庆、李作民、丁一方等传销骨干全部落网。”直到此时,众多受害群众才知道被周冰骗了,事情败露后,受害群众多次找周冰讨要说法,追讨血汗钱,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的周冰一直装病不上班,以此躲避纪委的追责和受害群众的追讨。工商所干部搞传销
当前,传销组织者往往打着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或者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旗号,号称得到“国家批准”、经过“某某人同意”、“是某某的亲戚”、跟执法机关“很熟”、“决不会受到查处”,欺骗群众参与传销。在此,我们也友情提醒,对于传销组织的这种欺骗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确实发现有公务员违法参与传销活动的,可以向其主管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工商所干部搞传销
现在受害群众在听取白银区纪委的建议后已经准备联名向白银区公安局报案,对于周冰案的后续结果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