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扬反传销网获知:贵阳消费养老、消费致富,消费返利模式传销被捣毁
被告人胡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4221964********,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大方县星宿乡松树村。2018年11月20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8月1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该局于当日执行逮捕。
贵阳消费养老、消费致富,消费返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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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消费养老、消费致富,消费返利模式
本案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胡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0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5月28日被告人杨胜斌(另处)成立“贵州禧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鸿泰”公司),杨胜斌在2018年招入被告人胡某某进入“禧鸿泰”公司成为公司高管,负责公司管理、协调、组织等工作。“禧鸿泰”公司在没有实体产业支撑的情况,打出“消费养老、消费致富”的口号,以“消费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必须经会员推荐并交纳入门费,通过对会员进行培训、授课,鼓励会员积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人数或进行投资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事传销活动。“禧鸿泰”公司会员的收益模式分为:一是动态收益模式,即以发展会员人数或进行投资为依据提成获利;二是静态收益模式,即以进行投资获得返利。
“禧鸿泰”公司现共发展会员35500余人且层级在三层以上,全国设立分公司410余家,涉案金额高达14.39亿元,其中部分资金已被扣押和冻结。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信息、抓获经过、扣押清单、劣迹材料;2.被告人胡某某的供述。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在“禧鸿泰”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产业的情况下,明知该组织系传销组织,参加并担任管理人员协助该组织主要人员进行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苑昊亮
2019年10月22日
附:一、被告人胡某某现羁押于贵阳市三江建筑医院。
2随案移送:
1. 公安侦查卷二册;
2. 散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