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定文书号《〔穗云〕食药监三元里妆罚〔2019〕005号》显示:2019年3月15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进行了核查,该公司现办公场所为一公寓,单间房内摆放简单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未见化妆品。经现场调查,当事人承认曾销售过无中文标签的“SC希罗面膜提拉紧致新年礼盒”共10盒,提供了该产品的进货查验资料及相关销售资料。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均已销售完毕,现无库存和销售,违法所得为350元。
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违法所得350元;2、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1050元(按违法所得350元的3倍予以罚款,罚没款共计1400元)。希罗微商传销
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除了以上问题,清扬君还发现,希罗微商的代理制度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从“希罗美妆”网站上的《招收各级代理价格表》中可以看出,希罗微商的代理级别有七级:
批发商,首次拿货为1000元;
零售商,首次拿货为3000元,补货10盒起;
特约经销商,首次拿货6000元,补货15盒起;
星级经销商,首次拿货2万元,保证金2千元,补货20件起;
一级经销商,首次拿货5万元,保证金5千元;
全国总代理,首次拿货20万元,保证金1.5万元;
董事,首次拿货100万元,保证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