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扬反传销网获知:打着西部大开发旗号搞传销,从2012年至今终于被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蒙检二部刑诉〔2020〕95号
打着西部大开发旗号搞传销,从2012年至
被告人杜某甲,女,1975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308211975********,土家族,湖南省慈利县人,大学文化程度,广东省深圳市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区域总经理,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场C2十八N。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9月4日被蒙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经本院不批准逮捕,于同日被蒙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蒙自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杜某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1月20日补查重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本院于2020年12月21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西部大开发传销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杜某甲被其老乡余某某(已判决)等人邀约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以“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连锁业”为名,在蒙自市从事传销活动。该“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连锁业”是以拉人头办申购,按照一份3800元人民币办理申购,成为其成员。被告人杜某甲成为传销成员后,先后邀约朋友李某某、王某甲、卓某某、徐某甲、石某某、徐某乙及其亲戚杜某乙、杜某丙等人加入传销组织,成为其下线,并从下线交纳的申购款中,按照比例和级别的高低,进行直接和间接提成,以此获利。其级别越高提成就越高,具体模式为:申购1-2份为业务员,3-9份为业务组长,10-64份为业务主任,65-599份为业务经理,600份以上为高级业务员。被告人杜某甲自从事传销活动以来,累计份额600余份,已达到高级业务员级别,其下线人员已达36余人。累计发展参与传销组织的人员多达数十人,涉案金额100万余元。被告人杜某甲自加入传销组织成为高级业务员以来,累计份额达600余份。被告人杜某甲与余某某等人负责每个月按照网络图和申购份额核算传销人员的工资和提成,按照一定的比例从被告人杜某甲的银行卡或者银行账户(25070427010********、40000201011********、40000232011********)以网转或者现金的方式给参与传销组织的人员发放工资和提成。被告人杜某甲成为高级业务员后,为取得其他下线人员和新参加的传销人员的信任,杜某甲和其他高级传销人员通过定期组织传销人员聚餐吃饭、采取穿金戴银,炫耀身份,开豪车等方式让其他传销人员相信其从事的行业是合法的,是可以赚钱的,同时鼓动下线人员积极参与,鼓励下线传销人员早日成为高级业务员,以邀约更多的人员来参与传销活动。被告人杜某甲成为传销高级业务员后共获利人民币30万元。西部大开发传销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户口证明,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手绘网络图等书证;
2.证人王某甲、王某乙、楮某某武等人的证人证言;西部大开发传销
3.被告人杜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杜某甲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西部大开发传销
此致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张亚旭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被告人杜某甲现被取保候审,电话号码:1382337****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