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方案以“即刻闪瘦”品牌为主,公开的代理级别为门槛3666元的总代;12888元的官方;50000元的合伙人。实际上在合伙人之上还有CEO和总裁两个级别。
根据小红提供的新品方案的奖励政策可以看到,除了代理之间的差价利润,代理商推荐代理商可获得10%的奖金。合伙人不但可以获得10%的同级直推奖金,还可以获得5%的间接推荐奖金,并享受直推代理商5%的补货返利。另外,合伙人还可以按团队月销量的不同,按比例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如果销售达到500万,奖金高达75万。如果合伙人推荐10个合伙人级别代理商可晋升为公司CEO,享受团队2%的分红;CEO推荐5个CEO级别的代理商可晋升为公司总裁,可享有公司季度业绩3%的分红。
另外,据小红透露,做了老品的代理,想做新品需要重新拿授权,不能平移。不过假如做了新品5万元的合伙人,可以拿老品,按28000元(总监级别)的价格拿,但是新品门槛5万元只能拿新品,拿老品需要额外再打款。
清扬君认为,茉特微商两套代理体系,名义上分别由熙恩公司运作老品(茉特品牌)、嘉贝恩公司运作新品(即刻闪瘦品牌),实际上两个品牌的单品加起来也不多,之所以分拆成新老品牌并运用两套代理体系,为的是方便招收更多的代理以及有理由让老代理重新打款来享受新代理政策的“福利”,以便收取更多的门槛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茉特微商并非直销性质,两款代理制度设置的5级代理级别明显超出法律规定。在新品代理制度中,茉特微商通过让代理商订购产品变相的收取门槛费来确定代理级别,组成上下级关系,以10%、5%的推荐奖金鼓励代理商“拉人头”,并以团队总业绩为依据给予奖金奖励等方式,均符合传销的行为特征,涉嫌非法传销!
近年来,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日益加强,许多判决书也显示很多微商公司在被确实有传销犯罪的事实基础上,该公司的代理商想要退回货款是不被法律支持的,甚至级别高的还要承担“组织传销罪”的法律后果,希望茉特微商代理商们不要从受害人变成受罚人,投入了大量财力、精力,到头来财富美梦一场空甚至锒铛入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