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法院审理一起“美酷Mike众创”网络传销案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该传销组织以股权交易名义,以“投资原始股,两年回报36万”为噱头开展传销活动。
2012年2月2日,李某强等人在四川注册成都市注册成立了四川美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酷集团)。李某强等人以国酷集团为运营主体,下设省市县分公司、五大部门、六大板块。
中山盛仕铭集团公司因涉嫌传销被罚没855万元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被执行人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本院作出(2017)吉0106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长工商行处字[2016]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中山盛仕铭集团有限公司给付罚款及违法所得款6,850,000.00元、逾期未履行加处罚款1,700,000.00元。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17年8月10日立案执行。
“单单乐商城”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武汉单单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单单乐商贸有限公司、湖北单单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单单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湖南省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防止上述4家公司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向法院申请冻结上述4家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总计8000万元。上述申请得到了法院判决的支持。
翼猫科技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翼猫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为防止翼猫科技公司“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冻结该公司在多家银行的6000万元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的申请得到了法院裁定的支持。
“大圣旗舰商城”攀枝花市代理获刑5年
8月1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对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破获的“大圣旗舰商城”特大传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大圣旗舰商城”攀枝花的市代理罗某某以及东区区代理胡某、前进镇镇代理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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