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勒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曙光退赃款4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曙某的违法所得20万元,被告人特某某勒的违法所得28万元。
防城港法院审理一起“资本运作”传销案两名(2)
来源:防城港传销老总责任编辑:防城港传销老总2020-08-2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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