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本网编辑多次致电平遥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范总,希望其能将所谓的新型模式和公司开发的‘生物锚’清楚明了的讲解或者给予书面材料的详细说明。
截至发稿为止,未收到平遥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何有关回复。据知情人士说,前几个月,该公司的非法活动已经在平遥县公安局立案,但这个老板活动能力很大,现在又没事了。
根据国家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对《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中明确指出组织传销集资具备的三个特征可以认定平遥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货币运作已经涉嫌组织传销/非法集资。

一、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经营活动,预防金融风险,保护群众合法财产,本网编辑部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应该联合执法,对该公司涉嫌组织非法集资/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防范金融风险,保护一方平安。
是谁给予这个公司发币的权利?谁又纵容了这个公司如此“光明正大”的搞非法经营活动?关于此问题,我们将继续调查。(齐彩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