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欢迎访问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解救传销受害者亲友请收听《清扬说传销》音频节目, 风清扬反洗脑系统同步喜马拉雅电台APP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反传销网 反传销研究所 风清扬反传销十年专业经验 logo

老人一天吃10盒保健品、连吃3天后猝死!推销员获刑两年(2)

来源:保健品猝死责任编辑:保健品猝死2019-08-29 21:35

 

王阿姨的丈夫回忆,他们共从郭某处购买了40盒口服液,每次服用后王阿姨的反应都极为强烈,每天要腹泻20余次,呕吐数次。连续大量服药三天后,王阿姨在13日凌晨起夜时突然晕倒,在急救医生赶到家中时,她已经离世。

 

2

死亡与服用口服液存在因果关系

 

福龙口服液的包装显示其为保健品,用量是每日早晚两次,一次1至2支,也可以适当加大用量。王阿姨便是在郭某的建议下,在3个小时内服用了10盒,王阿姨的邻居马某也证实,郭某曾建议其在身体能够承受的前提下“喝得越多越好”。

 

经鉴定,王阿姨符合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死亡,解剖显示其心包积液达320毫升。鉴定意见认为,如果机体短时间内摄入液体过多,产生水钠代谢紊乱,可以引起渗出性或漏出性心包腔、胸腔积液。过量的积液限制了心、肺功能,可成为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突发的诱因,而本案中王阿姨对水的耐受力较低,更容易导致异常情况出现。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郭某明知口服液标注的用法用量,却在明知王阿姨身体情况下推荐她大量服用,且亲自到王阿姨家中灌输短时间内服用越多越好的概念,这远远超过了口服液推荐的用法、用量。

 

王阿姨存在冠心病等基础疾病,但其死亡前三天连续大剂量服用福龙口服液,与其体内大量积液有明确的时间关联性,故可以认定郭某的行为与王阿姨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合全案证据,丰台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

 


你可能对下面的文章也感兴趣


反传销主页

十年反传销
风清扬足迹

电话微信
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13733876940
短信平台
18503855251
电子邮件
1038911163@qq.com

关注我们
二维码

防骗反传销联盟微信

防骗反传销联盟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风清扬反传销微信

举报传销
维权直销

传销组织骗术
骗局曝光平台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