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查处虚假宣传的成本极高,查处传销更是成本极高,需要大量取证,特别是目前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查处虚假宣传和传销需要极高的证据证明力,而先进的侦查技术及手段在查处该类违法或犯罪过程中应用相对较少。
直销行业“变味”原因何在?
陈雷博告诉记者,首先是利益驱动。直销公司通过正常直销模式获得收益已经足够丰厚,但是相对于传销来说,产品销售的利润远远低于空手获得利润,毕竟产品有一个销售和消费过程。而通过传销,可以实现通过“预交产品代理费用”形式更快地获得利润,至于“销售员”是否能够真正拿到产品并实现销售并不重要。
其次是合规意识淡薄。直销企业一旦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可能就会认为自己做的就是直销,忽略了申请牌照所做出的各种承诺,忘记了直销管理的相关规定。
陈雷博说,直销与传销区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般直销企业员工都无法区分直销与传销,为了完成业绩,忽略了直销的实质,仅仅为了实现销售目标,不断扩大提成比例,不断增加销售层级,甚至直接忽略产品的销售实质内容,过于自信地认为直销牌照下的任何销售或欺骗都是合法合规的,而直销企业高管可能会对销售员的管理疏忽大意或放任。
陈雷博认为,打击虚假宣传、打击传销常态化,有利于改善直销行业的合规化,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未来,建议监管部门可以联合第三方机构一起参与到直销企业的监管过程中,通过多维度、实时性的监督,约束直销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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