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本报记者采访到深圳美思康宸公司一何姓负责人,说该阿胶是跟广药集团联合经销的,美思康宸从广州白云山和黄医药有限公司进货,并不是从生产企业进货。经记者调查,广州白云山和黄医药有限公司没有销售这种无任何产品信息、铝箔制包装袋、内包装白板阿胶。
6月24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深圳美思康宸公司所在地深圳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005采访。职工说负责人不在,记者电话联系了上次采访的何姓负责人,在听到记者采访来意后,该何姓负责人破口大骂记者,并挂断电话。本报记者随后发短信给这何姓负责人,何先生:记者采访报道是对各种行政职能部门和实业经营活动进行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力,辱骂记者是你的不对,我会保留对你的诉讼,请向我道歉。我的任务是执行单位决定,调查你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阿胶产品事宜,请你或者你们法人接受我们采访,尽快说明你们销售的涉嫌假冒伪劣阿胶来源。1、一斤装铝箔制包装袋,内包装白板阿胶,是哪家生产商销售给你们的,2、有无检测报告说明该产品是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阿胶块,3、该铝箔制包装阿胶涉嫌三无产品,请问你们是否知情?4在你司购买或者销售这种阿胶过程中有无发现是其他杂皮成分产品。截止到发稿,该何姓负责人和深圳美思康宸公司没有回复。
2018年8月3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旨在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有关深圳美思康辰微商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阿胶现象,本报三胶报道组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