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君查阅《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其中第七条(二)中明确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盐津铺子运营的上述平台,存在疑似违背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行为,也存在着“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行为。
有业内人士表示,运营方发展的人员,只能直接做销售,不得再去发展下线销售人员,通俗说就是只允许一级分销或直销,二级分销及以上都禁止。很多互联网项目的商业模式,都无意中触碰了这条红线,属于团队计酬式传销。专业人士说法是,由于社会危害比较小,一般不处理。但等做大了,工商可以依规罚款,也曾有公司被强制关闭停业。
有网警发布网络传销六大特征,其中“混合传销”式:假借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作为幌子,构建互联网购物和会员营销平台,加入者必须在互联网购物平台购买定额的商品作为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和购买商品数额来获得报酬。
金融界《天眼》向某不愿具名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咨询,对方表示此类金字塔结构的销售模式都涉嫌传销,但因为数量太多很难管理。
中咨律师事务所刘志忠律师对天眼君表示,这是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因为获利与产品业绩也有关系,虽然收取入门费但并非高额,入门费是判断违法与犯罪很重要的因素。同时该律师也提到,如果这是直销,必须要有牌照,如果涉嫌传销,应由工商部门查处。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并不包括盐津铺子孙公司平台销售的日常食品,即便该形式属于直销,其行为也已违规。
此外,天眼君登录商务部相关网站查询后发现,安利等直销公司均在直销企业列表中,但以“盐津”为关键词搜索时没有记录,意味着其盐津铺子及其下属公司没有直销牌照。
金融界《天眼》查询发现,该平台销售的“21日鲜”系列产品属于专供,其他渠道均无法购买到,但存在类似产品。从1月份上线以来,其爆款戚风蛋糕标称销量达3000万,以55元的单价计算已经产生了16.5亿元的销售收入。
同时天眼君发现,其每天都有数款商品在半天时间内即可售罄,今日销量为早餐面包8000盒、长崎蛋糕6000盒、戚风蛋糕6500盒,单价均为55元/盒,一日之内便产生112.75万元销售收入,如果每日如此的话一年可以贡献超过4亿元销售收入,而盐津铺子2017年的营业收入仅为7.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