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酷多次涉传销法定代表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责任编辑:风清扬反传销2019-06-24 16:51
【直报网北京6月24日讯】(我国日报)6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闪现,近来该局正在侦办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昌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昌强等涉案骨干成员被依法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传销活动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实施犯罪活动和传销参与人员参与违法活动,打乱社会经济秩序,得罪《刑法》等国家法律和法规。“国酷”(美酷)传销组织的骨干人员有必要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抢夺宽大处理。
据“直销我国周刊”了解,在此之前美酷集团就曾因不合法出售原始股被和硕县公安局逮捕涉案人员。2019年2月26日和硕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不合法吸收群众存款案,以出售“美酷集团原始股”为名,进行不合法集资,该团伙成员韩宪军、韩玲玉等人已被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同意逮捕。
煽动、组织人员不合法调集和参与不合法调集均归于打乱社会秩序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遭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
(原标题:国酷(美酷)集团多次涉嫌传销法定代表人被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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