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以来,笔者发现,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各地工商、公安部门连续打击下,纷纷逃离城市,向城乡接合部及广大农村蔓延。以胶州市查处的传销案件看,至9月上旬,该局查处的27起传销案件中,有21起案件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及城市近郊的农村,传销人员达1200余人,反传销网,占全部案件的80%,对农民群众生活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构成了较大威胁。情况如下:
一、传销地点由城市趋向农村。以前查处的传销窝点,多数集中在城市内尚未拆迁的平房内和各个居民小区的顶楼。在打传的强势高压之下,传销地点从集中趋于分散,传销的“上线”隐伏在闹市里,传销的“下线”转移到城乡接合部的农村。这些地方相对僻静,租金便宜,对周围住户的影响小,被举报查处时,望风的传销人员一发出警告,传销人员就作鸟兽散,使执法行为难于进行。并且传销人员经常和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增加了执法的难度,最终也无法将其取缔。
二、传销活动隐蔽组织性较强。传销组织者为了逃避执法人员的查处,制定了较为严密的组织纪律,对传销人员进行严密的监控。一是传销人员大多是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人同居一室,为避免被一网打尽,上下线不在同一住处;二是参与传销的人员无论听课、吃饭、外出、甚至睡觉等都必须遵守作息时间,统一行动听指挥;三是每个传销下线人员,特别是刚入门的人员,都有专人监管,只与上线单线联系,上线随时到下线住处下指令;四是采取扣押身份证、衣被等手段逼迫被骗者参与传销。
三、传销行为不传商品传“人头”。目前,胶州市查处的所有传销活动,现场均未发现传销产品。通过对传销人员的询问得知,参与传销的人员通过上课“洗脑”后,诱使其上交“入门费”,一般是2900元,交钱后不见产品。“入门费”上交后,只有通过发展下线(发展一个下线只能提300-500元),拉“人头”才能提成升级,非法获利,否则“入门费”就要打水漂。这些被骗的传销人员为了能挽回损失,只好用同样的手段欺骗同学、老乡,甚至是自己的家人,即使明知是行骗,但也是欲罢不能,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四、传销人员来源地涉及范围较广。今年、胶州市查处的1370多名传销人员全部来自外地,主要是山西、陕西、安徽、河南以及本省的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3月19日,在胶州窑湾街村查获的一起传销案中,涉案人员200多人,其中70%的人员来自上述地区,他们年龄一般在16岁-23岁之间,文化程度较低,因急于找工作,轻信同学、朋友介绍到海尔、海信等知名企业打工的谎言而被骗,当他们的生活没有出路时,极易铤而走险,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从近期传销活动的特点可以看出,目前的传销已不再是营销方式的问题,而是社会治安问题。要彻底根除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必须发动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一要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成立综合治理机构,责任到人,直接管理到各农村,使打击传销工作能够及时开展,随时行动。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优势,让群众了解传销的危害,使非法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三要发挥各村委会的作用。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监管,密切关注传销活动动态,及时掌握线索,发现村内有非法聚会、涉嫌传销的可疑人员和窝点及时与执法部门联系,对传销活动做到露头就打,使传销人员无容身之地。四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有关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积极做好一般传销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加强与其户口和单位所在地的联系,做好遣返安置工作。公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获取具有闹事苗头的信息,及早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状态,妥善处理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