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讯 今天下午,在合肥天鹅湖公园,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看到,成群结队的人聚集在天鹅湖周边,很多人围着公园里的雕塑和建筑物在向周围的人讲解。这让很多游客不解,为什么每个雕塑前都聚集这么多人。
“这群人多半是传销人员,前段时间因为管理严格,他们不见了踪影,公园顿时清静了不少,如今又是死灰复燃,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一位市民称。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马杨
传销组织有四大洗脑“绝招”。 晨报记者 于婧媛
宣扬3年能赚1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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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传销组织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的旗号,以做海鲜、水果等生意为幌子,从全国各地发展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通过上课、洗脑取得发展下线资格。
他们宣扬“1040阳光工程”,称如果做得好,3年就能赚1040万元。他们实行“五级三进制”,新人刚加入时至少用3800元购买一份“产品”(其实无实物),并签订责任认定书,就算加入团队。要成为最基层业务员得买69800元的产品,其中5万元被上级抽走,剩下10%用于所谓交税(其实是被老总私自瓜分)。每拉进一名下线,约可获得6000元提成。
传销组织宣扬,当老总可以每月有6位数的收入,还可以经常参加全国工作会议,到外地旅游。当普通业务员,只要认真做,可以“住岛内,喝咖啡,开宝马”。他们还声称,他们这项“事业”得到政府支持,在厦门租房、吃、住、行拉动当地经济。
一些传销人员被抓后由于证据不足被放出来,反而成为他们宣传的工具,称:“由于做传销的人太多了,受到政府宏观调控,所以,一些经理会被抓走进行开会教育。”
贷款买宝马炫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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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还有一个关键人物是饶某(女,30多岁),她是艾某林的下属,3年前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艾某林后来到厦门。她和艾某林二人各自有家庭有孩子,却在艾某林构建的“传销帝国”中,变成了艾某林的情人。
艾某林给饶某买宝马车以资奖励,饶某成为传销人员中的“励志姐”。通过发展下线,饶某成为“二当家”。饶某经常开着红色宝马车到各个分点炫耀。如果刚加入的业务员对这份“事业”有所怀疑,她就会开车带对方到岛内的咖啡一条街喝咖啡,炫耀自己“住岛内,喝咖啡”的生活。
民警介绍,其实这些都是传销人员编织的“泡沫”,他们活在虚荣和幻想中。饶某的宝马车其实是贷款3年买的,目前只交了10多万元。饶某和姐妹3人合租在东渡一个小区里,屋内家具简陋。
住高档小区满足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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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该传销团伙要住在高档小区未来海岸?民警告诉记者,这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参与传销人员的虚荣心,让他们觉得未来很有希望。另一方面是因为团伙成员认为,该小区名字寓意很好,意味着将来很有发展前景。
此外,传销组织高层还对底下的成员宣扬,他们这项“事业”有海沧东宫的神明保佑。
传销组织中一些成员搬离海沧,向他人炫耀自己已经在岛内买房,其实只是搬到集美租住。
实行“家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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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该组织内部制度健全,管理严密,分工明确。他们制定了约束下线成员的《生活经营管理20条》和《房间制度》等规章,要求传销人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传销组织将参与者小范围集中居住,实行“家庭式”管理。每个“家庭”八九名成员,由一名“家长”管理监控,内部人员之间按上下线严格实行单线联系,日常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不得打听本“家庭”之外其他成员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甚至规定不得看电视,不得打牌、饮酒,严禁在公司内外谈情说爱及进行其他不自律行为等。对违反规定的轻则罚款,重则开除出组织。
传销组织还规定,成员不得将纸质材料留在房间里,要记在脑海中。对于被公安机关约谈的成员,每天都要开会,反复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