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出台《钟山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于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可获奖励。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及时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钟山区人民政府于近日出台《钟山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办法》的出台和宣传,鼓励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并对举报人将给予奖励,在全区上下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氛围。
《办法》规定:根据举报内容、真实程度和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将举报分为两个等级:一级举报。举报传销活动主要头目及骨干分子的姓名、真实身份、银行帐号、联系电话、活动居住地点、讲课资料等情况真实可靠,并直接协助查处工作,摧毁传销组织网络,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涉案人员众多,危害较重的大要案件。 二级举报。举报传销活动具体地点、传销授课组织者的姓名、联系电话、讲课资料等情况真实可靠,使执法机关直接摧毁传销组织,并立案调查。一级举报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二级举报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对有重大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员,由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提请召集人同意,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决定,可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传销活动,情况不详细、不明确,执法机关无处查找,无处取证,不能立案的举报,不予奖励。相关部门及人员对举报者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指定机关领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刘金宏 刘兴文)
公安举报电话:110 钟山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858—876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