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搞传销死不回头,现在准备将她名字从房产证上清除!
背景在这里:
老婆原来在一个公司上班,9月初发现家里的化妆品全部换成某一品牌,我上网查了下,知名传销。一个月来家里人分别找她谈了十余次,和我也吵过几次,摔过东西,打过架。前天我跟踪到她藏货的地点,一锅端了,全部没收。家里平时的钱都存在我的卡上,她现在没钱没货没法再把业务开展下去,现在强烈要求离婚,结婚证随时放在包里,就等民政局节后上班。

家庭背景:
我们2011年4月结婚的,有一个女儿3周岁。我父亲开了个公司,我在里面上班,我老婆断断续续的上班,收入有限,基本自己开销掉了。整个大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都是父亲分红所得,我的工资支付一家三口日常开销以及房贷基本所剩无几。原本家里有一套120平的房子,以及一辆25W的车,都登记在我父母名下,都是父母在我们婚前自己购买的,我们使用而已。今年四月份新购了一套150平的房子,登记我和老婆的名字,明年初交付,首付38W以及车库12W全款,全部由父亲支付。现在已经还了半年的房贷约2W,全部由我的工资支出。我的岳父母在我们买房时给了5W,其中3.5W交了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剩下的钱被日常开支消耗掉了。以上付首付以及还房贷都有转账记录,证明和我老婆无关。其它和老婆较大的经济往来就是结婚时我们家给了4W的聘礼,岳父母添了1W,将5W返还给我们自己做小金库,再加两人婚前存款2W左右,结婚时的家庭财产一共就是7W元左右,后来在婚后第二年做生意赔了精光,从此两人几乎月光,从没有过1W以上的存款。
经过这一个月的家庭纷争看来,无论软硬,都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脱离这个传销漩涡,我也真的动了离婚的念头,如果她将来悬崖勒马,不再做传销了,我还愿意跟她复婚,毕竟舍不得孩子。
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凭购买住房的支付来源,能不能够将她从房产证除名?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当然她父母给的5W元我是一定会加上利息还给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