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底,李冬晋升为老总,发展了逾200名下线,“收入直接与下线购买份额挂钩。”其月薪最低时2万,最多6万,“当上老总后,我主要是帮上线给下线发回扣。”在接受检方调查时,李冬说。每个成员都有3个下线的任务,“比如我招了一个下线进来,购买满了21份就得6000元。如果招满3个下线,每人购买21份,我就能得1.8万元。”
4年间,李冬将组织扩至4000余人,赚了近180万元。
2010年5月,李冬以“搞政府绿化工程”的幌子,把同乡周平也骗到了长沙。起初,周平对被骗很反感,经李冬劝说,他也交了6.98万元,“抱着赌一赌的心态,决定留下来。”周平说,根据积分不同,组织将传销人员划分为5级,“1至2分为业务员,3至9分为组长,10至64分为主任,65至599分为经理,600分以上为老总。”2011年7月,周平的积分达到600分,他也当上了老总。
据悉,新人加入传销组织,必须交纳3800元会费。会费中的45%作为行业运行成本费,3%为老总效益分红,52%为奖金。级别越高,奖金越高。
长沙传销偷换概念引人入伙
2012年5月底,屠新被老乡刘聪说服,来到了长沙“做灯具业务”。谁知,刘聪并未带他考察灯具市场,而向其推销起“连锁业务”。此前,屠新在浙江金华做绿化工程,“听刘聪说连锁业务好做,就想赌一把。”不久,屠新凑齐了6.98万元入伙,成为了刘聪的下线。进来后,屠新“不惜一切要把投进去的钱赚回来”。他先后把妻子、侄女、表弟拉入该组织。
2011年6月,屠新的表弟刘红投资60多万元,加入了该组织。为尽快升做老总,刘红把自己的儿子、侄儿和外甥也带入了团伙。
去年5月,刘红以帮找烧饭阿姨的名义把妈妈和小姨从浙江骗来长沙,发展成为下线。刘红交代,他们对外宣传的“连锁销售”只是一个概念,目的是借此吸引更多人入伙,“我们从其交纳的培训费中分佣金,再通过培训、学习发展更多新成员,逐步升级。升级就是升职,升职才有钱赚。”刘红坦承,给新人上课的内容实质是“偷换概念”,“反复强调‘连锁业’和传销的区别,给他们洗脑”。
“基本上没人逃跑,也没人退出。大家都投了钱,目标都一样,想赚钱。”据其透露,“组织是用金钱控制参与人。反正钱在组织手上,中途退出就没有任何收益,本钱一分不退。”长沙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