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一个罪恶的代名词,众所周知。从它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开始,就深深地烙在中国老百姓的脑海中,以至于老百姓“谈传色变”。 就连如今所有的传销组织都在忌讳传销一词。我们以“传销是罪”来开头,是完全有必要,完全我们所要表达的立场和逻辑。 传销在中国的蔓延和猖獗,从宏观上来看,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极大地冲击力社会秩序和道德体系的和谐发展;从微观上说,受伤害最大的还是老百姓和一个个基本的家庭,成员间失去了彼此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及相互的信任,传销受害者梦醒后造成的自闭、自卑、自暴自弃等心理会更加恶化,有的会对社会不信任,抱有仇视感。传销是罪,可以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来加以分析: 原因一:传销已不是普通的经济犯罪,而是集诈骗、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邪教学说、非法聚集、非法集资为一体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还伴随虚假广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绑架勒索敲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传授犯罪方法、危害公共卫生、行贿罪、伪造居民身份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非法出版销售传销书籍等。传销致使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因此也会引发他们参与偷盗、抢劫、械斗、跳楼、强奸、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传销还会引发大量复杂的社会问题。 原因二:对参与者的精神心理伤害巨大,即使不参与也会留下传销综合症。对个体参与者及家庭的危害不光是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有精神、心理与名誉上的伤害,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家庭不和谐,何来社会和谐? 原因三:传销以及变相传销的现状,已经令人担忧,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已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传销就是一个还没有爆发却一直在涌动的暗流,随时可能给国家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巨大的破坏。 原因四:传销的本质已经决定了,不仅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而且是在给现阶段特有的中国国情添加危害因素。其规定的五级三阶制团队计酬本身就是一个陷阱,而且传销组织本身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金钱再分配游戏,只是传销人员经过洗脑和一夜暴富理论的同化后,都认同这种被宰割的分配制度和游戏规则,最终是大多数的财富流向少数人手里,传销组织内部里盛行的一句话“成功是抢来的”,因而参与人员被洗脑后,疯狂而不择手段地欺骗最亲最近的人,其最初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最亲最近的人也能尽快发家致富,让家人过的生活更好一点,尔后,随着传销组织的继续洗脑,开始疯狂地拉下线,利用传销组织所复制的谎言和骗人手段继续欺骗亲友,可以说是“走火入魔”,这种泯灭人性的行为,令人心痛,心悲,不是“人帮人”,而是人骗人。 原因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骗人而被传销组织说成善意的谎言,谎言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新成员,交入门费,认购超过价值本身的物品,大多数根本就无产品。让他人接受传销歪理邪说,加上金钱的诱惑,通过亲情、友情来软禁他人,甚至非法拘禁控制人身自由,高强度的洗脑和精神控制,以及传销组织精心布置的陷阱,使得很多人心理防线一步步瓦解,最终成为新的骗人工具,传销组织者的手段和歪理邪说让人气愤,为达目的,践踏亲情、友情、爱情。这种人与人之间最朴素的情感和信任被当作传销组织开始欺诈的基础。 原因六:传销组织者的险恶用心,迷惑了底层的大多数会员,一个个都是她们的敛财工具,用各种各样的道具和偷换概念的手法,如假借“资本运作”、“网络营销”之名,谎称劣质产品为高科技产品等等。交高额的入门费说成是投资,一两年就能成为百万富翁,参与传销者不听亲朋好友劝解,仇恨社会,逃避社会。金钱至上的价值观,长期处在传销组织信息封闭环境下,会让人产生幻想,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承受着巨大压力,正常人的道德底线已经丧失,传销参与人员当中所谓的成功人士,即使拥有钱财,最后的结局也是众叛亲离,亲情,友情,爱情尽失,剩下的只有更加对社会的仇恨不满,祸害社会。 原因七:传销组织者的行为理论的荒谬性,具有邪教本质,编造扭曲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法律文件,长期处于高度兴奋的参与人员,极容易被煽动,扰乱社会秩序,部分传销组织与黑社会勾接,以达到暗中保护传销组织的不断壮大。控制传销参与人员的正常人身自由,极容易变成黑恶势力,邪教组织,以及在政治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责任编辑:晓明反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