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本研究所终止动议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国家中央综治委审查同意,并对资产进行清理审核后,向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本研究所经国家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反传销防骗术研究所。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国家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想加入中国反传销防骗术研究所,请和我们联系!
祝愿中国反传销防骗术研究所能解救更多的非法传销的受害者!
外联宣传研究员。
附录:《反传销防骗术研究所研究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研究所研究员的注册:(这里的研究员是加入研究所人士,兼职研究反传销防骗术知识,外联组。下列简称研究员)
为中国反传销防骗术研究所做出贡献(或赞助50元及以上者)的个人,可申请加入中国反传销研究员。
第二条:研究员的权利
一、研究员可以免费注册成为中国反传销防骗术研究所高级会员,享受高级会员的所有特权!
二、经本人申请可放弃研究员权利。
三、参与各项网站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四、具备解救能力者,可以协助专业人士解救传销受害者。
第三条:研究员的义务
一、研究员要配合国家政府宣传打击传销活动。
二、研究员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
三、宣传中国反传销防骗术知识,参加各地反传公益活动。
四、研究员没有工资,但特殊贡献,有特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