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救者回归家庭后,如何帮助他们“反洗脑”?曾天德建议,家人、朋友不要因当事人钱财被骗而去讥笑、冷落他们,要给当事人一个温暖的环境,关心、正面引导当事人,不要盲目地去相信那些一夜暴富的谣言、谎言,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自己的人生目标。
另外,一个重要的方式是,家人、朋友要鼓励当事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丰富的社会经验,提升他们的自我价值感和自信心,“通过参加正能量的社会活动,恢复他们思维里的理性判断和社会道德价值观念”。
清除“传销”寄生的土壤
“只要有人在组织传销,就有人会不断加入进来。”采访中,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张昌荣指出,如果传销的寄生“土壤”不清除,光靠现行运动式的“打传”,不可能起到好的作用。
张昌荣说,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加强社会面管控,是一项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政府要统筹协调,加强对外来打工、经商人员的综合管理”。
今年,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就非法传销犯罪活动进行调研。一名参与调研的民警认为,就目前传销犯罪的现实危害性,在法律立法层面,对现有的“组织领导传销罪”,要根据新形势,降低追诉标准,可分类制定不同层次组织领导者的定性标准及处罚办法,“要提高犯罪成本,让其不敢轻易犯罪。通过法律的严惩,让他们不敢再重新回去”。
另外,坊间有一个呼声是,公安部门可建立一个全国打击非法传销的数据信息平台,将抓获的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登记造册,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在这个平台,很容易就可以查询,全国哪个地区,是传销输出的热点区域,要加强宣传、引导”。列入“黑名单”的传销人员,户籍地政府部门可通过调查回访,促进其合法就业,树立正常的世界观,使其彻底远离传销。
文中部分内容来自《传销,为何在中国屡禁不绝》(湘潭大学教师 孙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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